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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2();不知不觉间,墨晨歌一路收捡着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当然,那都是有用的草药,基本上都是对墨恒身体有好处的药草。
现在已经走到了风唐山的中内围,各种出没的野兽也越来越多,能够找到的药材也更多些。
“咯咯咯”
草丛中好像是传出了类似于鸡鸣的声音。
“难道是我要找的野鸡?”
墨晨歌将背篓放下,打算过去一探究竟,既然可能是遇到了,那岂有放过的道理?
墨晨歌佝偻这身子脚步放轻慢慢摸索过去,靠近草丛的时候一个飞扑像草丛中央扑了过去……
“抓住你了。”
这一扑十分成功,那只墨晨歌一直惦记着的野鸡都不知道自己明明在安安分分地下着蛋呢,就这样落入了这人类姑娘的手中。
“哟,还不错嘛,蛋还不少,为了奖励你,你说晚上是把你清蒸呢,还是炖汤呢?”
“算了还是炖汤吧……”
“咯咯咯……”
野鸡在她的手上扑腾挣扎了几下,都落在你手上了,怎么做不还是随你?可怜我的孩儿们哟,还没来得及出世就要被吃掉了。
除了这只野生的母鸡,墨晨歌还在草丛里发现了不少野鸡蛋,野鸡蛋里面含有的蛋白质比家养的鸡蛋丰富得多,对于补充人体所需蛋白质可是不可多得的东西啊。
“这是,血……”
墨晨歌弯腰正要将鸡窝里面的野鸡蛋捡起来,却看见鸡窝附近撒上了几滴血液。
手指上沾起一点点鸡窝旁的血,凑近鼻子嗅了嗅。
“人血?”
这里这么靠近山内围,怎么会有人到这里来,难道跟自己一样是来找草药,运气不好被大型野兽碰上受伤了?
不管怎样,既然遇上了不妨看看这人死没死,还能不能救下吧,医者,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顺着鸡窝草丛上面的血迹,墨晨歌朝着血迹延伸的方向跟了过去。
“这都不下百来米了吧,流了这么多的血,不死也很难救活了,唉,咱俩无缘,一路走好吧。”
墨晨歌追了一百来米,平常人的话,就地上这点血量,已经超过了人的最大出血量危及性命了,到现在都没找到,她也没打算继续找。
再磨蹭下去,天黑了晚上路不好走,得不偿失。
“窸窸窣窣……”
在她即将转身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五米开外茂密的丛林好像是有什么东西碰撞草木的声音。
“原来在这儿啊。”
墨晨歌被这声音吸引,这才注意到,那草丛上面有一丁点微乎其微已经干涸的血迹。
拢了拢背后的背篓,墨晨歌举步向那个草丛中靠过去,扒开了遮挡住里面东西的长草。
“我去,还是个美男?什么时候桦洞村出了这么一个大帅哥了?”
就这张脸,二十一世纪的那些小鲜肉也比不上啊。
在原主的记忆中,桦洞村并没有这样的人啊。
只不过,这个美男,好像有点狼狈啊
只见草丛中躺着的,是一个俊逸非常的约莫十八岁左右的男子。
垂直墨亮的长发,斜飞的英挺剑眉,消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面部轮廓,修长高大却并不粗狂的身材,还有那紧闭的桃花双眼,宛如夜空中捕食的猎鹰,孤傲冷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很像是,嗯,网友口中所说的小狼狗
但是,现在,这原本应该强势的男人,紧紧皱着美图躺在这片理不应该属于他的冰冷的草丛中。
而他的的手,紧紧捂住了自己腹部,防止血液的过度流失,只不过,这样的方式好像用处并不大。
“唉,看在你这么帅的份儿上,我就大发慈悲救救你吧。”
墨晨歌轻轻地拿开了男人覆在腹部伤口上的手臂,放在了他的身侧。
露出的,是一个让墨晨歌都觉得触目惊心的刀伤,从左至右约莫二十公分长,深度大约三厘米,目测应该是古代使用的大刀之类的凶器。
“你这小命还真是够大的,遇上我,也算是你上辈子好事儿做多了积了福。”
这人明显是被人追杀躲到了这风唐山的内围,也是幸好他的血没有引来大型的野兽,想来也是刚刚逃到这里不久,就这伤口和流血量,要是今天遇上的不是她,神仙都救不回来。
墨晨歌一把撕开了男人那看起来好像并不便宜的衣服,将里面的伤口处全部暴露了出来。